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提高全县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水缸子”安全: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岳阳县农村供水人口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名录》予以公布。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是其辖区内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要求。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防范饮用水水源风险,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附件:1.岳阳县千吨万人农村供水工程水源地名录
2.岳阳县千人农村供水工程水源地名录
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31日